那曲市嘉黎县“4·23”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评估报告
文化
2024-10-30 17:08
西藏
2023年4月23日早上9时50分许,那曲市嘉黎县辖区二期尾矿库建设项目,发生一起因出渣班组一名工人在支隧硐硐口,将运输车车厢升起爬到车厢下面对车辆进行检查时,支撑车厢的气缸突然泄压,车厢下落挤压,造成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00万元。事故发生后,嘉黎县安委办于2023年4月23日组织成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按照领导小组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2023年5月1日,县安委办联合应急管理局、经信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以查阅资料、调研走访等形式对本次事故责任追究落实、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评估工作。事故责任的认定为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企业及人员处罚如下:1.当事人张某,安全意识淡薄、违章冒险作业,对事故负直接责任。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2.嘉黎县应急管理局对汉源县金盛劳务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停工停产整顿28天措施。3.西藏华夏矿业有限公司对二期尾矿库施工单位西藏集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给予罚款1万元处罚。4.汉源县金盛劳务有限公司华夏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不足,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给予汉源县金盛劳务有限公司5万元处罚;5.西藏集为华夏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孙某,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项目全面管理责任,给予孙某2.5万元处罚。6.西藏集为华夏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高某,项目部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项目全面管理责任,给予高某2.5万元处罚。7.西藏集为华夏项目部项目经理刘某,项目部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责任,给予刘某2.5万元处罚。8.安全副经理王某,项目部安全系统第一责任人,负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给予王某1.8万元处罚;9.生产副经理张某,对作业区域安全管控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负连带管理责任,给予张某9000元处罚。10.生产技术副经理刘某,对作业区域安全管控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负连带管理责任,给予刘某9000元处罚;11.项目部安全员李某,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负管理责任,给予李某1500元处罚;12.现场安全员秦某、陈某,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负现场安全管理责任,给予秦某、陈某每人1000元处罚;13.隧洞施工主管徐某,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隧洞施工班组员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负管理责任,给予徐某4000元处罚。善后处置情况:汉源县金盛劳务有限公司一次性工亡赔偿170万元,其亲属到拉萨处理该事件路费、住宿、生活等费用10万元,医疗抢救及其他善后处理费用共计约为20万元,总计200万元整。事故发生后,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嘉黎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问题查摆和非煤矿山尾矿库库建设项目安全整治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对照反思,为加强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筑牢夯实尾矿库建设项目事故防护网,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一是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从根本上树立“本质安全”和“一岗双责”的理念,引导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全面增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员工安全操作技能;二是企业加大违章查处力度,严禁违章作业;三是企业加强设备检维修过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设备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四是开好班前会,提高班前会质量,在班前会上认真交代安全注意事项;五是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场的监督检查,紧盯生产作业现场,加强违章查处和隐患排查治理;六是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七是加强项目部安全、技术、机电设备管理等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项目部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综上所述,在本起事故中,相关事故责任企业及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社会舆情平稳。截至目前,嘉黎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有力、有效。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请拨打1235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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