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寒假期间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文摘
2025-01-08 17:36
陕西
2025年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最大程度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让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陈仓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各位家长: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提高学习质量的前提,和谐的亲子关系是养成良好习惯的前提。希望各位家长能够树立正确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重视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培养,尊重孩子的兴趣爱好。利用假期多陪伴孩子,多与孩子沟通交流,鼓励孩子广泛阅读、锻炼身体、参加有益身心发展的活动,培养孩子的实践能力,强化社会责任感,促进孩子全面且有个性地发展。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科学合理安排孩子的假期学习生活。国家“双减”政策明确指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在寒假期间开展的任何形式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 寒假期间,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培训,不参加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开展的违规学科培训;不参加各种“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研学”“家教”“衔接班”“活动营”“托管写作业”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培训;不参加线上学科培训。任何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都是违法的,家长要拒绝居民住宅小区内、民房内、车库内、街边商铺等无证、无照经营的“黑机构”或托管(托餐)机构等不具备学生培训资质的机构。无证、无照机构很多存在建筑、设施、消防等方面安全隐患,甚至有些机构或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锁门、安装栅栏、封闭通道等手段逃避检查,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如果家长和学生确有参加非学科类培训需求,须做到“三看”:一看“证照是否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应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主动接受监督。二看“师资是否合格”,即从事培训的教师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并公示张贴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三看“收费是否公示上墙”,即收费项目、标准等应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1.请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为实现校外培训全流程监管,教育部建立“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推出了“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可在手机应用商城下载),实现了“掌上”完成选课、购课、签约、消课、退费等操作。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上发布的校外培训机构均具备办学资质,请广大学生和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和购买课程时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不要与机构私下交易。若通过其他渠道缴费,资金将不受监管保护。非“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上发布的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不受有关部门监管,请勿缴费。2.切勿一次性缴纳大额费用。按照“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同时,家长要仔细辨别培训机构开展的各类优惠活动,谨防机构以“多买多送”“打折促销”等手段进行大额预收费,警惕充值陷阱,切勿一次性缴纳大额培训费用。3.签订规范培训合同。请家长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不要相信口头约定,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陪伴是最好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让孩子在亲情中幸福成长!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行为,请及时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