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燕与被执行人李颋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李颋颋,男,1983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住福安市城南街道鹤山路89号6号楼502室,公民身份号码35220219830411****。
悬赏金的数额、计算方法和领取条件:
一、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协助法院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按500元的标准向线索提供人支付赏金;
二、提供法院暂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本悬赏有效期限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
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本院按照登记顺序发放赏金。
以上执行悬赏举报方式
如有举报线索,请与本院联系,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周法官
举报电话:0593-6769065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来源:法安福城;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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