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日报讯(记者安亚静 见习记者刘子慧)“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让来涞源创业的外地人倍感温暖。”日前,涞源县某连锁酒店负责人给涞源县检察院办案部门送上锦旗,感谢该院以唐某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向涞源县法院提起公诉,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涞源县检察院聚焦群众期待,精准回应市场发展需求,创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卫涞·塑源”,用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优化“十个法治子环境”,为推进新时代经济强县、品质涞源建设持续注入检察力量。
涞源县检察院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十项举措,全方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六方联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争议多元化解、常态化联络、信息共享等机制;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案企业的撤案监督,在紧盯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注重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有机结合,不断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结合县域旅游城市自然条件和当地农牧产业特点,涞源县检察院以旅游业、农牧业相关产业为重点,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和营商环境。该院在办理涉养殖业职务侵占案中,向辖区内养殖公司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聚焦旅游业,与涞源县白石山景区管委会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8家单位制定服务和保障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协作意见,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除此之外,涞源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加强水资源、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以拒马河保护为重点,深化落实全面加强白洋淀上游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工作机制,助力筑牢雄安上游生态防线。加强太行山生态司法保护,以山体山石保护、尾矿库治理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对县域内尾矿库全面摸排,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推动隐患问题解决,保护家乡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