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为了整合医疗资源,减少患者外出就诊的奔波之苦,我院将实行部分特殊检验项目标本外送到第三方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服务。
二、项目名称: 石阡县妇幼保健院外送第三方部分检验项目。
三、合作方式:委托第三方检测
四、采购方式:自行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2023年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竞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由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需提供)。六、特殊资格要求:
(一)委托期限:此次招标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实行壹年一签,壹年一考核。(二)委托范围:我院临床科室需要但检验科暂未开展的所有检查项目。2、定期更新《诊断项目总汇》、《样本采集手册》等。3、样本采样、运输、检测、报告等:(1)每周一到周六到医院收取标本,有特殊情况,周日加收标本。(2)标本运输过程保障储存温度、生物安全等相关要求。(3)当实验室无法实施检验时。(4)报告时限按相关规定执行。危急值实时报告、所检时限遵循医院相关规定,在相应周期内完成检测。(5)保证检验按国家标准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6)有为患者保密的义务,在未经医院同意或授权前提下,不得向医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甲方委托检验的项目、检验的内容、检验的结果。(7)第三方实验室人员应具备实施预期检验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人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8)定期开展室内质控或参加室间质评,保证结果的准确性。(提供相关合格证书)4、样本保存及处理:已检样本一般保存于样本冰库中并安全上锁,根据要求贮存在室温(15-25°C)、冷藏(2-8°C),或冷冻(-10--20°C)温度条件下,有特殊保存要求的按相应要求保存。除病理样本外,一般样本保存期为7天,特殊样本根据客户甲方或特定要求保存至相应期限。(四)外送检验项目收费:以贵州省物价收费县级标准进行打折执行,特殊项目或无贵州省物价收费标准的项目,需提供至少3家贵州省合作机构的价格作为参考。(五)如遇各种检查(比如:医保、上级质控等)检查时,根据检查组需要,无理由配合我院提供检查组所需资料。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2、可邮箱报名,报名资料扫描版发邮箱710150660@qq.com。八、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合法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或原件);(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办理报名事宜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或原件);(3)投标公司名称,投标公司代表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邮箱;(4)实验室资质、人员资质、相应设备清单、室间质评相关证明;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名称:石阡县妇幼保健院(石阡县妇女儿童医院)。2. 联系人:石阡县妇幼保健院医务科 联系电话:15185832523十一、监督电话:0856-7993310
石阡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 10月 8日
主 办:石阡县妇幼保健院
三 审:陈忠文
二 审:赵柳霞
编 辑:王 蓉
供 稿:设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