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散装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政务   2024-10-14 17:36   黑龙江  

为贯彻落实《绥化市散装食品经营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督促、引导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切实消除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推进《手册》落地见效,全面筑牢散装食品安全“防火墙”。

紧盯源头,保障市场稳定。坚持“源头治理、主动防控”,依据《手册》内容,对大中型超市、糕点店、熟食店等散装食品销售单位进行约谈培训,指导散装食品经营单位强化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管理,依法取得许可资质,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完善散装食品标签及提示语,督促经营者切实做到规范经营,落实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聚焦末端,严格规范标签。执法人员以商超、农贸市场为重点场所开展检查。以熟肉制品、酱腌菜、散装调料、干果等散装食品为重点产品,检查散装食品销售标签标识是否完整,需要冷藏的散装食品是否按照要求贮存条件;散装食品经营者是否按要求在外包装、容器外或货架等显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生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有无经营假冒伪劣、有害有毒、过期变质散装产品;是否规范粘贴散装食品标签。同时,要求商户建立散装食品全程追溯机制,确保散装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强化宣传,保护群众利益。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一方面向散装食品经营者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严格落实散装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切实做到知法守法、诚信经营;另一方面,多渠道向消费者宣传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投诉举报,维护群众的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检查散装食品经营者21户次,发现并整改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散装食品销售储存不规范等风险隐患问题15个。下一步,明水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规范散装食品销售行为,加大对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牢依法依规经营意识,确保散装食品销售安全。

县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观察盛放食品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等内容,尽量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使用保鲜膜等覆盖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等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选购现场自制售卖的散装食品时应即买即食。同时,保存好购买票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向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本期编辑:李莹

初   审:吴昕格

编   审:王珊珊

总编辑:杨士伟

总监制:乔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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