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每日一学(488)| 停放、充电不是小事!预防电动车火灾,人人有责!

文摘   2024-12-29 17:30   宁夏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是小事!

事关生命安全

预防电动车火灾,人人有责!

危险!危险!——电动自行车潜藏致命风险!

电瓶即使不在充电的状态下
也有发生爆燃的情况
电瓶着火时间速度短、火势大
着火的电瓶会释放大量有毒气体
一旦吸入高温有害气体
很短时间内就会发生中毒、缺氧、窒息
从而造成人员伤亡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提醒居民朋友们
使用电动自行务必遵守以下四点

1.不进楼、不入户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进楼、不入户,违反规定入户充电引发火灾将追究法律责任。

2.强源头、正渠道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买“三无”产品。

3.室外充不“飞线”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在室外充电场所,不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充电时务必使用原装充电器。

4.不改装、不混用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不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如续航里程明显下降,应立即更换电池,避免蓄电池“超期服役”、“带病“运转,更换应到正规渠道购置原装电池。
截至2024年5月30日,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0051起,造成35人死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5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而2022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1.8万起,比2021年上升23.4%,近3年相关火灾起数年均增长20%。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遵守法律法规
维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来源:宁夏消防

吴忠发布
权威发布 贴心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