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高水平高质量建设沿边产业园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是云南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是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出台了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减轻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税费负担,支持沿边产业园区稳步发展。为使广大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加全面了解、高效准确享受政策,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整理编写了《云南省沿边产业园区税费优惠政策摘编》,包括区域性优惠政策、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优惠政策、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优惠政策、进出口税收政策、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吸引和培育人才优惠政策、节能环保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惠政策等7方面45项,每项政策详细列明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等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本摘编所列内容不是税收执法或申请享受政策的依据,政策执行请以正式文件为准。相关政策如有更新,请以最新规定为准。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政策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政策
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