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一妹子投稿给博主@叁川说
她给喜欢了三年的男生2000元
做他三天的临时女友
值得吗?
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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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酥皮面包:好理直气壮的鸭哥
@去海边吧小羊:不就是鸭子吗???说那么多没用的。。。
@理智的电线杆:能喜欢这种人三年也是绝了。。。
@滴好运喷雾:算了,懒得骂,怕把你骂爽了
死鬼,你都划到这了,还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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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看”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