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21日,国际刑事法院(ICC)对以色列总理本雅明·内塔尼亚胡、以色列前国防部长约阿夫·加兰特发出了逮捕令。
该法庭裁定,有合理理由相信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对“以饥饿为手段的战争罪以及谋杀、迫害和其他不人道行为的危害人类罪”负有共同犯罪责任。
以色列总统赫尔佐格21日在社交媒体上发帖,指责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出于恶意”且“荒谬”。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该法院首次对西方国家的领导人提出指控,同时,这也是该法院22年历史上最重要的裁决。
但目前为止,在国际司法实践中,还没有出现过对现任国家领导人直接逮捕、送审的情况。
逮捕令意味着什么?
国际刑事法院于2002年7月正式成立,总部设在荷兰海牙。
法院成立的基础是于1998年通过的《罗马规约》,对该规约生效之后发生的灭绝种族罪、反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具有管辖权,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可根据检察官的申请签发逮捕令。
路透社报道指出,ICC不会限制有关人员的旅行自由,但如果他们在逮捕令签发后前往《罗马规约》(亦称《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缔约国,就有被捕的风险。
ICC没有自己的执法力量,法官签发逮捕令,要依靠缔约国的合作来执行。
《罗马规约》的缔约国理论上有义务逮捕并移交这些人,但国际条约本质上是出于自愿,无法对国家主权造成干涉,因此签署《罗马规约》的国家也可以选择不执行逮捕令。
目前,《罗马规约》共有123个缔约方,以西欧、南美和非洲为主,中国、美国、俄罗斯、印度等人口大国都不是缔约方,以色列也不是。
但巴勒斯坦2015年签署了该规约,因此ICC认为其有权裁决与巴勒斯坦有关的问题。
这次所申请的逮捕令更多起到施加国际舆论压力的作用,它代表着国际社会对本轮巴以冲突尽早结束、以更公正和平的方式解决巴以问题的期盼。
美国曾试图制裁ICC
国际刑事法院发出的逮捕令,引起了不小的国际舆论。美国总统拜登在回应这份逮捕令的声明中,谴责了这一裁决,并称该裁决“令人愤慨”。
拜登说,“让我再次明确一点:无论国际刑事法院可能在暗示什么,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之间都不存在对等关系。我们将永远与以色列站在一起,共同对抗威胁其安全的威胁”。
白宫发言人卡琳娜·让·皮埃尔告诉媒体:“我们从根本上拒绝接受法院对以色列高级官员发出逮捕令的决定。我们对检察官急于申请逮捕令以及导致这一决定的令人不安的程序错误深感担忧”。
2002年,美国国会曾通过了《美国军人保护法》,该法案被非正式地称为“海牙入侵法案”,因为它批准对ICC使用军事力量干涉。
事实上,美国两党中都有人反对ICC。
除了拜登领导的民主党政府对ICC的口头谴责,美国当选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的盟友、共和党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也表示,美国政府现在应该对国际刑事法院针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发出的逮捕令进行制裁。
美国众议院曾在今年6月通过法案,对ICC官员实施制裁,但该法案未得到当时由民主党占据多数议席的参议院的通过。
(时代财经刘沐轩 综合自财联社、红星新闻、上游新闻)
值班丨森 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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