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货运现场1人当场被抓!

政务   2024-12-23 18:51   江西  


自烟花爆竹集中整治

“双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

信州公安

认真贯彻上级工作部署要求

对非法生产、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近日
沙溪派出所当场查获一起
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查获烟花爆竹共500余箱
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有效预防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的发生
保障了辖区的安全稳定


 12月18日凌晨
沙溪派出所在开展专项排查
辆满载
烟花爆竹的货车
引起民警注意
“这些烟花爆竹都是你的吗?
你有运输烟花爆竹的许可证吗?”
面对民警的询问
货车司机陈某某神色异常慌张
且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见此情形
民警将其带往派出所了解情况

不出民警所料

经调查发现陈某某

既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又无相关运输资质
却仍驾驶重型厢式货车
从外地装运烟花爆竹前往上饶广丰
不料,中途被依法查获
目前
已对违法人陈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并收缴违法运输的烟花爆竹

年关将至

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是特许商品

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必须经过许可

未经许可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都是违法行为

警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
二)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
三)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
六)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
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

八)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警惕非法违规储存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我国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条例,对于私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会受到治安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私存数量较大的,会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所谓爆炸物,是指具有爆破性,一旦爆炸即对人身财产能造成较大杀伤力或破坏力的物品。造成人员伤亡的,会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警惕非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素材来源:沙溪派出所 周倩

信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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