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禁毒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艾滋病防治条例》,持续强化易涉毒场所禁毒防艾主体责任,推动西昌市2024年“千所万店”易涉毒场所禁毒防艾集中宣传教育工作落地落实,11月15日,市委禁毒办、市委艾防办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开展2024年“千所万店”易涉毒场所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工作集中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落实禁毒防艾工作情况
检查组深入电影院(私人影院)、宾馆酒店、歌舞娱乐场所、市场、车站、小区物业、交通运输工具、物流寄递网点企业(仓储)等易涉毒场所实地检查。
车站
小区物业
市场
检查组检查了场所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立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禁毒知识应知应会内容及标语、禁毒防艾警示标识、举报方式以及是否融入凉山禁毒IP形象“火洛”,是否推广凉山禁毒主题曲《你是自己的光》《火洛阻击战》禁毒知识应知应会H5小游戏等情况。
交通运输
宾馆酒店
在检查宾馆、酒店、娱乐场所行业时,检查组重点抽查从业人员中是否有曾因吸食、注射毒品被强制戒毒的人员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从业等情况;宾馆、酒店经营主体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台账,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全覆盖开展艾滋病检测,定期查验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不得从事服务工作;宾馆、酒店是否在经营场所内摆放安全套。
歌舞娱乐场所
影院影咖
检查组对禁毒防艾标识标牌设置不全、宣传不到位的场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根据《四川省禁毒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艾滋病防治条例》严格落实禁毒防艾工作责任,加强场所从业人员禁毒防艾相关知识培训,发现涉毒违法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此次联合检查行动,未发现有曾因吸食、注射毒品被强制戒毒的人员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从业等情况,进一步加强了易涉毒场所禁毒防艾工作主体责任,为推动西昌市易涉毒场所健康经营和凉山州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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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西昌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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