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妇幼保健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儿童康复专业技术业务骨干3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具体要求详见《平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平凉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时间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专业证件、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平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到平凉市妇幼保健院12楼组织人事科报名。招聘组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面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划定80分为面试合格线。每位考生面试答题时间为10分钟,依据考生答辩情况,当场打分并计算公布成绩。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当招聘计划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面试缺考、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依据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和体检医院签订责任书,抽调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相关标准实施。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中有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平凉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聘待遇
本次招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四、纪律与监督
平凉市妇幼保健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体检等。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任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凉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933-5998897
监督电话:0933-821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