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日
渭南高速公路典型交通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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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日1日15时,渭南高速交警在菏宝高速王庄收费站执勤时,查获潘某某驾驶的小客车陕UU5***,核载5人,实载6人,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民警对驾乘人员超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扣3分 。
渭南高速交警提示:车辆超员行驶容易造成制动跑偏、转向失控甚至爆胎、机件失灵等危险情况,易引发严重后果,请驾驶人按照核定载客行驶,拒绝超员违法行为。
2025年1月29日10时40分,渭南高速交警巡逻至渭河特大桥处时,发现一名男子骑行一辆银灰色的电动三轮车在行车道缓慢行驶,民警立即将其拦停。
经询问得知,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因为不会使用导航,将自己的出行方式设置成了“驾车”而不是“骑行”,当看到高速收费站最右边的车道留有一定的空隙,他就从这里钻过去,直接进入了高速公路,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的危险。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详细告知其电动车上高速的严重危害。随后,民警将电动三轮车与随行人员带至最近的高速驶离。
渭南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式管理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不仅自身安全难以保障,还严重影响高速公路的通行秩序,危及正常行驶汽车安全,极易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春节假日期间,渭南高速交警接到多起群众电话、邮件,对驾驶途中遇到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交警对这38辆车的行驶信息进行了核实,并依法对涉事车辆驾驶人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渭南高速交警提示:应急车道是供警车、消防车等救援车辆执行任务时通行的专用车道,任何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占用。驾车出行如遇交通拥堵,应耐心等待,切勿随意加塞、穿行,以免发生事故,加剧道路拥堵。
临渭交警五大曝光
酒驾醉驾危害大,请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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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佳节亲友聚会本是开心事,结果侥幸心理作祟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处,一下变成烦心事。
2025年2月1日16时05分许,闵某驾驶陕E2F8**小型轿车,在官油路程前村段处,被临渭交警大队小什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律法规引用:当事人闵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容易发生重大事故。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临渭交警五大曝光
超员一人也不行,过年路上“挤”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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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亲戚举家出游
警惕“亲情超员”
2月1日,临渭交警大队小什中队民警在河堤路上巡逻时,查处了两起超员的违法行为,这两辆车坐的满满当当,民警透过车窗往里面一看,发现均是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编辑:思 敏
审核:白絮飞
终审:周新宏
监制:黎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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