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一、消费补贴发放时间
2025年1月5日开始,活动结束时间以省商务厅相关通知为准。
二、消费补贴发放对象
购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
三、享受补贴商品
首批家电类产品: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7类。市商务部门将根据安徽省统一安排,适时增加参与活动品类。
四、家电“焕新”补贴标准
自合肥市公告实施之日起(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7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五、消费补贴使用方式
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首页“皖惠通”专区进入领取家电及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消费券,每个品类可领取一次,需要用于购买相应品类的商品。消费补贴券领取当天有效,失效后可再次报名领取。领取消费补贴券的云闪付用户,通过在指定活动门店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或提供绑定云闪付的银联卡到店交易,即可享受一定折扣的政府补贴优惠。企业对补贴范围内的商品,应按照品类单件商品支付结账和开票。
六、参与商户征集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家电产品销售服务,在合肥市内具有实体门店的企业用户,能够守法经营、诚信经商、经营状态良好且成长性较强的企业。
2.要求企业具备家电类补贴发放核销条件;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能力;能够提供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上门收旧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有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能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3.符合上述条件有意愿参加合肥市家电“焕新”活动的企业,可与企业经营地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有多家分店的企业与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联系,获取报名流程、参与商户条件等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向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
4.市商务部门将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报名情况,动态添加参与商户名单并及时予以公布。
七、企业上传材料
参与此次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企业,需要及时向对应平台上传以下资料:
1.销售凭证(银联商务以旧换新定制终端交易POS单)
2.发票(参与补贴活动的销售发票抬头为个人,若销售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姓名,需要与云闪付APP注册领券人一致;发票备注栏备注:品牌和型号、并备注“1级能效(水效)”或“2级能效(水效)”、“政府补贴XX元”等补贴信息。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支付金额+补贴金额”。
3.消费者联系方式和收件地址。
4.参与活动的企业需要准确的选择线上/线下和企业报名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信息。
5.企业上传资料将根据国家、省最新要求适时调整,企业以最新公告要求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市商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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