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

文摘   2024-12-21 18:05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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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和关爱。为了给未成年人创设一个安全、健康、温馨的成长环境,促进其良好发展,在此呼吁家长朋友们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携手为孩子打造安全、温馨的生活环境,为他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该法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强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明确学校幼儿园的报告制度。对监护人监护、校园安全、学生欺凌、学习负担等问题,均有涉及。

什么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生存权

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的生存状态,但也有个别父母严重侵犯未成年人的生存权。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溺婴及弃婴等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发展权

指未成年人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其主旨是要保证未成年人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方面均得到充分发展。

受保护权

反对一切形式的未成年人歧视,每一个未成年人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未成年人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未成年人保护和脱离家庭的未成年人保护。对怎样保护未成年人,我们还缺少明确的认识,常常无意识地忽略和侵犯未成年人权利。如对未成年人照料不周,对其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让孩子承担过重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利用、剥削未成年人,这些都是没有尊重未成年人权利的表现。

家庭保护篇

1、父母不得使用“棍棒教育”

2、父母外出要找“代家长”

3、父母不得让孩子辍学

4、未成年人安全要得到保障

学校保护篇

1、老师不得辱骂和体罚未成年人

          

2、学校发生欺凌事件不可以隐瞒处理

             

社会保护篇

1、娱乐场所不得放行未成年人

             

2、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3、不得出售烟酒给未成年人

             

网络保护篇

1、避免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欺凌

2、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3、正确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政府保护篇

1、政府部门必须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2、未成年人走丢民政部门应临时监护

             

3、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12345

             

司法保护篇

1、为权利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

             

2、对未成年人犯错处罚应注意方式

             

3、法律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4、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侵害案件中,应当给予保护

     


来       源:鹤乡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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