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资质申请中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的通知。
自2024年10月17日起,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新办、增项、证书换领、资质延续和变更等业务时原则上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
重点审查短期调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少于6个月的职称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和劳动报酬发放一致性等要素。
此前河南就有多市发文: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
在4月8日,河南省林州市发文:近期资质评审中发现的借用、盗用、套用职称证书申报资质乱象问题。即日起,原则上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和2010年之前职称证书。
此外,7月5日,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发文:若使用外省职称证书申报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在企业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原上传“附件信息”要件基础上,在附件信息中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申报职称纸质版证件和申报单位劳务合同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