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诚可贵
车辆逾期未年检就上路
这一行为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近期,贡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辖区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小型客车客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排查清理,统计出一批逾期未检验车辆名单,现进行公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处罚及车辆暂扣。请以下机动车所有人尽快进行车辆检验并处理相关违法信息。现将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的车辆通告如下:
重货逾期未审验名单(个人)
重货逾期未审验(企业)
逾期未审验7-9座小型客车(个人)
逾期未审验7-9座小型客车(单位)
农村面包车逾期未审验
逾期未审验挂车个人
如若不主动检验:
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3分;驾驶上述车辆以外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分。同时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机动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贡觉交警温馨提示
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车主
尽快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加强车辆管理,及时年检、报废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咨询电话:1520805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