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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萧县纪委监委、网络、宿州同城综合发布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日前,经中共萧县县委批准,萧县纪委监委对萧县官桥镇原党委委员、副书记郝圣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圣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丧失廉洁底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负责工程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
郝圣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萧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郝圣磊开除党籍处分;由萧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萧县纪委监委)
人物履历
1990.09-1993.07,宿州地区农业干部学校经济管理专业学生
1993.07-1995.08,宿州市萧县大屯镇政法干事
1995.08-1999.02,宿州萧县大屯镇综治办副主任(期间:1995.09-1998.07在中央党校函授大专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9.02-2000.02,宿州市萧县大屯镇政法办主任
2000.12-2011.04,宿州市萧县大屯镇经发办主任
2011.04-2012.07,宿州市萧县青龙镇党委委员
2012.07-2016.06,宿州市青龙镇组织委员
2016.06-2021.04,宿州市青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21.05-,宿州市官桥镇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