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百科·通报解读|如何认定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行为

政务   2025-01-02 20:42   云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林庆山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江西省抚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领高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2024年12月以来,55起厅局级以上干部党纪政务处分通报当中,涉及“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占比38%。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谈话函询是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在监督执纪工作中,谈话函询是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之一,如果反映的问题属于一般性、比较笼统或指向性不明确的问题,通常通过口头谈话或者书面函询的方式向党员干部了解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梁丹霞说,“谈话函询是组织给党员干部如实说明或澄清问题的机会,让党员干部本着对组织负责的态度讲清情况或问题,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信任、管理监督,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

  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党员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对党忠诚老实,特别是在犯错误后,更应当相信组织、依靠组织。

  然而,面对谈话函询,有的党员干部不理解组织的良苦用心,或自作聪明,认为自身存在的问题都是小问题,没有必要小题大做,或心存侥幸,认为采取谈话函询方式是因为组织对自己违纪违法问题没有掌握实质性证据,企图蒙混过关、应付了事。有的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矢口否认,简单以“不存在”“不知情”“记不清”作答,有的避重就轻地挑拣一些轻微问题进行“如实说明”,对其他相对较重的问题则予以否认,有的甚至在组织对其进行多次谈话函询时,仍然欺骗组织、我行我素,错失了组织给予的挽救机会。

  在山东青岛平度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王志英看来,无论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出于何种心理掩盖事实,认定是否“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关键取决于谈话函询中涉及的问题与后续核查结果是否一致。

  2023年8月,山东青岛平度市纪委监委接到反映市中医医院原院长张某某收受好处费的匿名举报。经研判认为,举报信只提及药品供应商刘某名字,反映问题较为笼统,决定对张某某进行函询,要求其就与药品供应商刘某是否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作出说明。张某某在函询回复中对相关问题全部予以否认。

  市纪委监委收到函询回复,在尚未决定是否启动核查程序时,又发现张某某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被留置后,张某某向组织交待自己曾收受刘某财物,并承认自己在当初函询时没有如实说明问题。2024年9月,张某某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王志英分析:“在案证据显示,谈话函询涉及的‘张某某与药品供应商刘某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其主体和行为均与后续查实的相一致,前期行为人张某某在函询回复中否认该问题,因此认定其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如果谈话函询涉及多个问题,行为人可能否认一部分、承认一部分,但只要他否认的内容后来经查证属实,就可以认定其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王志英说。

  需要注意区分“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与“对抗组织审查”两类问题。

  梁丹霞分析,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行为违反的是党的组织纪律,而对抗组织审查行为违反的是党的政治纪律,该行为的关键特征是“对抗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第六十三条关于对抗组织审查的规定处理。该条款就是针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行为,在特定条件下转化为“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相关规定。

  执纪监督中发现,个别党员干部在被谈话函询时,为掩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在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后,才回复函询予以否认,采取了“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等对抗性更强的行动,明显具有欺骗组织、逃避惩处的主观动机,像这类主动欺骗组织的恶劣行为,超出了“不如实说明”的范畴,危害性显著增加,则认定为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清廉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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