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向社会公布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示为进一步加强和田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交通实际自2024年11月26日起,正式启用新增的三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这些设备经过前期运行后已验收合格),现向社会予以公示:(1)迎宾路与玛加路十字路口(简称:十八大队十字);(2)迎宾路与吐沙拉镇十字路口(简称:吐沙拉镇十字);(3)迎宾路与屯垦路十字路口(简称:地区公安局十字)(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7)驾车时有吸烟、饮食、翻阅书籍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请广大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现将上述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25日),从2024年11月26日起正式启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公示期间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不定期不定时地进行曝光提醒,公示期结束后,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进行曝光,依法依规处罚。合作(举报)热线:0903—2511688/1819777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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