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通知:新的一年开启了,燃气经营企业又迎来了新一年度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周期,市民也将迎来燃气经营企业专业巡查人员新一年度上门入户安全检查。
《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巡查人员入户安全检查时,应当提前通知燃气用户,并出示有效工作证件。燃气用户应当予以配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因此,请市民在收到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全检查通知后,专业巡查人员按规定上门入户安检时,一定不要拒绝。
燃气经营企业专业巡查人员
入户后
具体会对燃气涉事的哪些方面
开展检查呢?
提前来了解一下↓
营造安全稳定的用气环境,离不开燃气经营企业专业巡查人员的专业护航,同样也离不开我们燃气用户科学规范的用气行为。燃气经营企业入户人员将对您家中不合理的用气行为进行科普,指导您安全用气,从而养成良好的用气习惯,保障家居用气安全:
您室内的管道设施是否合理布局,严禁在厨房和有燃气设施的房间内就寝。您在对房屋结构进行装修时,严禁将燃气管道设施房间改为卧室、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切勿在管道设施及沿途住人。
您室内的燃气灶具、燃气表周围请勿堆放废纸、塑料袋、干柴、酒精等易燃物品,营造安全用气环境。
您室内燃气管道设施上是否搭挂重物,如果有请您一定要积极配合取下,因为重物可以使燃气管道变形,使其接头处受拉力,从而导致管道接口内填料松动,引起管道连接处漏气,造成隐患。同时请您一定不要把电器的地线或天线搭在您室内的燃气气管道设施上,如果有请您立即取下,因为会发生电流击穿,或者遇有燃气泄漏引起火灾。
您在使用燃气时会消耗室内氧气含量,请您要注意勤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不仅可以有效净化室内空气,还能预防安全隐患。
您室内的燃气阀门是燃气管道和相关燃气设施的安全装置,是用来关闭、接通管道中的气体,它是使用燃气的开关,开则通气,闭则断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的燃气阀门能为我们的安全用气提供有力保障,因此企业专业巡查人员会对您室内的阀门进行检查:
燃气企业专业巡查人员入户安检时会对您室内的燃气阀进行检查,检查阀门开启、关闭情况,确保开关灵活、关闭严密。阀门漏气,易造成密闭空间燃气泄漏快速聚集,应立即停用。
如燃气企业专业巡查人员发现您家中室内燃气阀门存在问题后,将现场进行处置,请您一定要积极配合,保障用气安全。
当室内的燃气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如果燃具连接软管设置不合理,或是发生老化破损,极易引发安全隐患,因此燃气企业入户巡查人员会对您家室内的燃具连接软管进行检查:
我们要了解掌握,依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2021)第6.1.7条规定,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
如果您使用的橡胶软管超期使用易导致老化、龟裂,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您更换使用符合《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GB 41317-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GB 44017-2024)国家强制性产品标准的不锈钢波纹软或金属包覆软管,它的使用寿命更长,更耐腐蚀、耐高温、耐鼠咬,使用更安全。
燃气企业专业巡查人员会检查连接软管与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燃具的连接处是否连接紧密,燃气专用软管中间是否有接口三通;是否存在穿门、穿墙、穿窗等现象;是否使用了非专用燃气连接软管。
如燃气企业入户巡查人员发现您室内存在上述等问题,请您一定要积极配合整改,保障您安全使用。
燃气灶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燃气设备,一台安全可靠的燃气灶能为生活增添色彩,而存在隐患的燃气灶则有可能带来伤害。为保障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灶,巡检人员将对燃气灶具进行专业检查:
您家中的燃气灶具符合要求吗?依据《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国家标准规定中第5.3.1.9条:“所有类型的灶具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
熄火保护装置是预防燃气灶具意外熄火的核心保护装置,装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一旦火焰被外溢的液体扑灭或被风吹灭时,熄火保护装置就能够及时自动切断灶具供气以保障安全。您使用的燃气灶具如果没有设置熄火保护,请您一定要及时更换,为您安全用气多一道安全防护。
依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2021)第6.1.1条要求,“家庭用户不应私自在燃具上安装出厂产品以外的可能影响燃具性能的装置或附件。”
您使用燃气灶具如果加装“防风罩”,一定要取掉,不要再使用了,因为使用“防风罩”时可能会造成燃气不完全燃烧,从而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同时,在玻璃灶具上使用“防风罩”可能会导致玻璃面板受热太高,造成面板爆裂或碎掉,产生安全隐患。
您家中使用的燃气灶具超出使用年限了吗?这些知识您一定要了解,依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GB17905-2008)国家标准规定中第7.3.1条:“燃具从售出当日起,燃气灶具的报废年限为8年”。
燃气灶具超年限使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燃气灶的各个元件对密封性的要求极高,超年限使用可能存在密封胶条老化现象,影响密封性,可能会出现微漏导致耗气量大,甚至增加火灾、泄漏爆燃等事故风险,对您的安全用气会造成威胁。另外,燃气灶具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在长期使用后,难免出现积碳增多、机械磨损的情况,容易出现灵敏度下降,老化失灵等现象。因此,建议您在使用达到判废年限后,及时更换新的燃气灶具。
燃气热水器是您居家生活中经常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但若使用不当也会引发隐患。燃气企业入户巡查人员将提醒您:
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第7.3.1条,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因此使用超过8年的热水器应该强制报废,超期使用燃气热水器易存在以下隐患:
内部积灰,喷嘴堵塞,不易打火,易引发燃烧不完全,造成一氧化碳中毒;零件老化,使用会造成燃烧变形,容易发生燃气泄漏,造成安全隐患;内部结垢严重,热水器的工作效率低,耗气量提高,浪费燃气。如果您家室内使用燃气热水器超出年限,请您要及时更换。
您家室内是否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如果使用了,您一定要立即更换,直排式热水器无烟道口,无强制通风,易造成室内缺氧、不完全燃烧,产生一氧化碳,导致缺氧和中毒,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更换为平衡式热水器或强排式热水器,以保证使用时的燃烧废气能够顺利排出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