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42号)要求,治理地区间价格差异大的部分检查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下调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调“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癌胚抗原测定、甲胎蛋白测定、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糖类抗原测定、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等10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订“糖类抗原测定、250404肿瘤相关抗原测定”等医疗服务项目。
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务必于2024年11月29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
三、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反馈。
五、本通知自2024年11月30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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