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七部门发文

文摘   2024-11-28 10:10   山西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11月2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要求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


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


到2030年,全国互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


(来源:新华社)


编 审:段   斌

编 辑:陈雪薇

制 作:陈雪薇



杏花岭宣传微平台
宣介科学理论,传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现杏花岭区的发展变化、新闻热点、风土人情、文化特色、新风新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