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渭南发布关于启用新增10个道路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美食   2024-12-07 10:53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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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6日,蒲城交警发布
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决定


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决定

各所、队、室: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在相关路段设置3处卡口测速抓拍设备,对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24小时自动抓拍取证,并决定于2024年12月16日零时开始启用
后附:《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6日



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广大驾驶员: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24年12月6日启用3处测速监控设备,对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24小时自动抓拍取证。现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通告如下:

类型
设备名称
所在地点
抓拍功能
限速值

蒲城县S106省道永丰北利亚造纸厂门口卡口
S106 93公里300米
超速、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
70KM/H
蒲城县朝阳街东段(中医院南门西)卡口
辖区道路
超速、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
70KM/H
蒲城县孙镇蔡龙路卡口
X214 23公里500米
超速、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
70KM/H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6日零时起,将依法对以上路段超速、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限速标志指示谨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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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6日,澄城公安交警发布
关于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省、市两级部门审核批准,我县新增7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定于2025年1月6日启用,现就道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及功能公告如下

一、全段区间超速自动监测记录系统(6处)

1.G108寺前至醍醐坡底(G108国道1172公里100米-G108国道1178公里200米)区间测速:限速70km/h

2.韦庄派出所至南白(G108国道1175公里0米-G108国道1179公里180米)区间测速:限速60km/h

3.G242段庄至王庄派出所(G242国道1136公里200米-澄城县王庄镇王庄街道0km200m)区间测速:限速60km/h

4.S106卓里至中社(S106省道95公里100米-S106省道103公里100米)区间测速:限速70km/h

5.S209孙堡至冯原检查站(S202省道10公里50米-S202省道16公里550米)区间测速:限速60km/h

6.X211赵庄至北高速口(澄城县赵庄镇赵庄街0公里50米-澄城县澄赵路6公里150米)区间测速:限速60km/h

二、远光灯抓拍系统(1处)

韦庄南门口北向南方向远光灯(202省道34公里200米):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三、电子抓拍设备启用时间

公示期: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月6日,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启用。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6日


(来源:蒲城交警、澄城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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