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游客朋友关于森林防火的一封信

文摘   2025-01-29 06:45   四川  
游客朋友们:

你们好!告别难忘的2024,迎来崭新的2025。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邛崃市平乐古镇天台山景区管理局向游客朋友们提前拜年啦!
成都天台山旅游景区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也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森林覆盖率近95%。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一、认清危害,加强防范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森林防火期内,严格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内抽烟、乱扔烟头;禁止烧山;禁止在林中、林缘烧火取暖、烧烤食物;禁止在林区玩火;禁止在林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森林火灾高火险期内,禁止林区及其边缘一切野外用火。广大游客们要做到自觉、自律的同时,做好身边特殊重点人群、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的管理,严防因玩火失火引发山林火灾。

二、文明祭祀,严控火源

提倡文明祭祀,抛弃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的不良习俗,提倡鲜花祭奠、网上祭奠、社区公祭等现代方式祭扫活动,用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祭拜逝者的哀悼之情,自觉做到不在林区、路口,不在大街小巷或主要通道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撒冥币;遵守社会公德,崇尚尊老美德,提倡在先辈、逝者墓前鞠躬、默哀等,进行严肃简洁的祭扫仪式。

三、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防火期内,鼓励有奖举报违规野外用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拨打景区森林火灾报警电话88783717。举报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按照《邛崃市违规野外用火有奖举报办法》,予以200元--1000元的奖励。

四、遵守禁令,积极作为

(一)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川府规[2024]6号)文件精神,1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全森林高火险期。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邛崃市是四川省确定的森林火灾中火险区,除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森林、林地及其边缘5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在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林区主动配合卡口值守人员扫码登记。

(三)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点烛、上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

(3)严禁炼山、烧荒、放火驱赶动物;

(4)严禁在林内吸烟,点火取暖、野炊;

(5)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6)在防火期和防火区内违规野外用火,由市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治安或刑事处罚。在森林防火期内和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和吸烟者,一律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放火罪和失火罪将面临以下刑事处罚:故意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刑法第115条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广大游客朋友们,保护森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大家积极响应号召,坚决做到在林区“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共同保护森林资源,每个人建立防火意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理应是我们的共同意识和行为自觉。让我们一起携手打造生态宜居的天台山景区。

邛崃市平乐古镇天台山景区管理局 宣

成都天台山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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