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看见雇主家的花好看,掐走2枝回家种,结果,赔偿8万,还被判刑3年

幽默   2024-09-15 12:02   河南  



河南一农村保姆,看到雇主家种的花好看,竟顺手掐走花茎。万万没想到的是,掐的这两株是雇主花了20万买来的兰花,后被雇主告上法庭,以盗窃罪被判缓刑。

河南的夏某没上过什么学,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再加上在当时女孩上学的很少,所以小学还没有毕业就不上了,回到家里帮助爸妈种地养家。

长大后的夏某在媒人的介绍下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两人也是一见如故,很快就确定了关系。

两个人结婚后也是过的非常的幸福,可是因为学历的限制,他们都找不到特别高薪的工作,平常只能靠打打零工来挣生活费,两个人现在挣的钱只能够勉强维持两个人的生活,现在还没有孩子,以后有了孩子该怎么办呢?

后来也是在朋友的介绍下夏某夫妇开始给人家做保姆,因为两个人都很朴实,所以在雇主家工作时也得到了雇主的一致好评。

这天,夏某夫妇像往常一样在雇主家工作,雇主汪某不经常在家,经常出差,所以家里的一切都交给了夏某二人帮忙打理。

在打扫卫生的时候,夏某在阳台上看到了几盆相当漂亮的花,长得特别的好看,心里很是喜欢,当时也没有想太多,在把房子收拾干净回家的时候,就顺手掐了两根花茎,准备回家宅花盆扦插种起来。

汪某回到家里之后,看到自家种的花被掐走,就给夏某打电话询问情况,夏某解释说是自己摘走的,汪某顿时火冒三丈,对着夏某怒吼道,说这两盆花是他高价买回来的,花了将近二十万。

夏某听到后也是顿时慌乱起来,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不停地跟汪某道歉,可是盛怒之下的汪某根本听不进去,执意要报警,将夏某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汪某将事情的经过跟法官说明了情况,这两盆是兰花是他在国外带回来的花费了很大精力。而且价格不菲,夏某在没有他的允许之下随意将花枝摘下,导致一盆兰花直接死了,另外一盆也是状态很不好,估计活不下去。

所以汪某要求夏某将按照他入手的价格对他进行赔偿夏某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很慌张,二十万,他们根本就拿不出来,后来东拼西凑,才勉强凑了八万块钱,汪某看他们实在可怜,于是在接受了八万块钱后就不再计较,原谅了他们。

后来在法官的宣判下,夏某因为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夏某不满意这个结果,就进行了申诉。

在夏某的阐述中说道,她是掐走了花茎,可是她没有将整盆花进行损坏,只是破坏了一部分,不应该赔偿所有的钱。

后来她更是找到了专业的鉴定机构前来鉴定,最后在专业人士的鉴定之下,确定了两盆花的最终价值。

据他们说,其中一棵确实价值数万块,可是另外一棵仅有500-1000元左右,两盆花价值差距太大,所以他们也不好有肯定的评估。那么根据法院的判决也应该逐情谅解。

法院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而驳回了夏某的申诉申请。之后汪某也是表示,兰花协会鉴定的价格在七万元左右,之所以接受她们的赔偿八万块是因为夏某一部分是兰花的经济价值,另一方面是夏某在网络上持续发文对他进行诋毁,所以多出来的是对他的精神补偿。

其实,夏某也并不是不知者无罪,不能因为她没有接受过类似的教育而为借口,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只要是有思想的人,就应该知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能触碰。

更不要说还是在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他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毁坏。即使她不知道这两盆花的真实价值,也不能随意地霸占,将他人的东西占为己有,不管怎么说,夏某盗窃的罪名已经名副其实。

在法律的规定之下,如果盗窃财物的价值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嘛呢盗窃的罪名就可以确立,也就是说,盗窃罪一旦确定,就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在此案件中,夏某在没有汪某的允许之下,随意的对王某的兰花进行摘剪,且兰花的价值已经超出了 法律允许的范围,并且事发之后还在网络上发文诋毁汪某,丝毫没有悔改之心,所以夏某必须要接受法律的判决。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别人的东西进行霸占,法律无情,窃莫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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