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的现场监督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顺利开展广东省2024年“有奖发票”活动第一期定期开奖,随机产生80张中奖发票:
一等奖1个,奖金人民币5万元(税前);
二等奖2个,奖金各人民币4万元(税前);
三等奖5个,奖金各人民币3万元(税前);
四等奖10个,奖金各人民币2万元(税前);
五等奖16个,奖金各人民币1万元(税前);
特别奖46个,省内星级酒店住宿。
中奖发票信息如下:
兑奖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 兑奖时间
(1)一等奖至五等奖: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特别奖:2025年4月30日前,凭有效证件到相应酒店前台办理兑奖手续。
2. 兑奖所需资料
(1)一等奖至五等奖:中奖者兑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卡原件(一类卡,提供银行账号、开户行信息)及复印件,提供参与活动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供税务机关核对;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原件;中奖发票为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PDF、OFD或XML格式版式文件。
(2)特别奖:中奖者兑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参与活动时登记的手机号码。
3. 提交资料地点
(1)一等奖至五等奖:详见附件1。
(2)特别奖:到相应酒店前台办理兑奖手续,房间兑付具体详情请于兑奖前与各酒店确认,详见附件2。
4.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1)受票方为非个人的发票;
(2)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发票;
(3)非PDF、OFD、XML格式文件的电子发票;
(4)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参与活动登记信息不一致的;
(5)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5.所有奖项均需由中奖发票受票方本人进行兑奖。
6.兑奖者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代扣代缴。
在现金奖发放方面,税务机关将在收齐中奖人的全部资料,并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后,进行奖金发放,请耐心等待。
7.所有奖项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
本次“有奖发票”定期开奖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1.定期开奖(一等奖至五等奖)兑奖提交资料地址
2.定期开奖(特别奖)兑奖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