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已至,为了营造更加和谐、温馨的节日氛围,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2025年春节期间(1月28日至2月4日)对部分车辆轻微违法采取“不处罚”的措施。
1. 机动车在非主干道上未按规定停放,未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2. 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未按导向车道行驶,但未造成交通事故的;
3. 机动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但能通过信息化手段查证属实的;
4. 外地来本地车辆因不熟悉道路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 对可以依法扣留的车辆,但违法行为、安全隐患已经消除,原则上不扣车;
6. 因道路拥堵、缓行,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越实线借道通行的;
7.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8.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来源 | 池州交警
编辑 | 程雪飞 校对 | 董晶晶 审发 | 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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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圆”》 李玉龙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