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23号)(附件1)要求,在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两个方向中选择其一进行申报。
02
于2024年10月25日前,按照《成都市智能工厂申报书》《成都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附件2)要求形成申报书材料一式四份交蒲江县经科信局408,并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智能服务平台(https://tfryx.tfryb.com/)完成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
联系人:蒲江县经科信局新经济科
电 话:028-6057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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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江旭升
来 源 :蒲江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