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莫让“渔网”触“法网”

政务   2024-09-26 18:07   浙江  

在禁渔区内电鱼、炸鱼、毒鱼等

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中之重

但总有些心存侥幸的人为了满足口腹之欲

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触碰非法捕捞的“红线”


8月中旬的一个凌晨

德清县公安局与农业渔政执法

在东苕溪附近进行联合巡查

当行驶至德清大桥至五闸口一带时

突然发现河里有一束灯光在不停地闪烁

且灯光中隐约可见电瓶、抄网等物件

警方判断极可能有人在东苕溪河段内电鱼

为不打草惊蛇,民警悄悄往光亮处靠近

现场抓获了正在电捕鱼的张某夫妇

在船上有电瓶、逆变器、抄网等电鱼工具

现场草鱼、黑鱼、鲫鱼等20余公斤的渔获物


“电鱼是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的非法捕捞活动

即便是在自家承包的河道或湖泊里

用电鱼方法捕鱼也属于违法行为

而在被明确列为禁渔区或者禁渔期的河道内

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方法

捕捞水产品已经涉嫌犯罪。”

县局森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旭东介绍

秋冬两季正是电捕鱼的高发季节

公安将会同农业渔政

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大联合巡查力度

严打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行为

经审讯

张某夫妇对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方式非法捕捞

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张某夫妇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已被德清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德清县禁渔区




目前,德清县有5处水域已被省农业农村厅列入禁渔区,自2022年3月1日起实行禁渔制度,分别是东苕溪(下渚湖街道康介山至洛舍镇小东山),京杭运河(雷甸镇邵家坝至新市镇蔡界),龙溪(德清大闸至钟管镇下塘村山水渡),幻溇港(新市镇城西村圣堂头至新市镇加元村桥东),余英溪(对河口水库溢洪道进口至乾元镇新盟桥),其中龙溪的禁渔期为每年的4月1日至7月31日,京杭运河、东苕溪、幻溇港、余英溪全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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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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