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人不顺眼,云县两男子无缘无故殴打他人 | 涉嫌寻衅滋事!云县民警:零容忍,拘留

民生   2024-12-07 23:50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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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个大舞台,舞台上的剧情每天都是新的。今天,小警要讲述的是一个令人愤怒的警事。

2024年11月22日凌晨2时56分,云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辖区一群众电话报警,称其被人无故殴打,请公安机关出警来帮调查处理。

接到报警后,云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辖区派出所民警出警核查、处置。

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后找到了报警人,但是对其殴打的人已经逃离了现场。

报警人告诉民警,其在某台球室大厅茶桌旁喝茶时,没有和任何人发生矛盾,但是,一陌生男子突然走到自己身前打了自己一巴掌,被打倒后自己站了起来,该男子又徒手对其进行了殴打。在自己被殴打的过程中,又有一陌生男子加入了进来,打了自己一巴掌,后,两人离开了现场,于是自己赶紧报警求助。

该报警人还告诉民警,其平日里也没有得罪过任何人,这两名男子自己也不认识,不应该是“有仇隙”而殴打自己。

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后,出警民警对这位报警人进行了情绪安抚,让其先到医院进行伤情处理,再到派出所来进行深入调查。

是夜,派出所民警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进行了深入调查取证,很快就锁定了两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

2024年11月23日16时28分,民警在云县幸福镇某地将嫌疑人石某某抓获归案,于2024年11月24日22时18分将另外一名嫌疑人罗某某在某出租房抓获归案。

石某某供述,其因为看到报警人不顺眼,遂无缘无故对报警人进行殴打,而罗某某看到石某某在殴打他人,感到兴奋,也加入,动手殴打报警人,石某某、罗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

2024年12月5日,报警人经过治疗,伤势好转后拿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到派出所进行处理。

零容忍!目前,云县公安局已将石某某、罗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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