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选取工作的通知

民生   2025-01-22 23:17   山西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运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选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就我区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选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销售主体选取条件

为加大对市场主体的培育、支持和服务力度,做好参与企业入库纳统工作,引导更多企业、商户参与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销售主体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具备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线上销售主体能够提供统一规范的物流配送、上门送货、协助消费者完成拆封、现场激活等服务。销售主体的补贴产品需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S/N码、IMEI码能效标识等。

(二)管理运营规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自愿参与并进行垫资,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三)准确上传信息。按核销和审计工作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包括销售发票、商品外包装照片(包含S/N码及IMEI码)、现场激活照片、收货地址等资料。


二、申报资料

1、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1);

2、销售主体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1)销售主体名称、性质(个体户/企业)、成立时间、主要经营范围、门店数量、占地面积、授权品牌品类情况;(2)仓储能力:仓库地址、产品储存数量;(3)旧产品回收情况(回收产品种类、2023年、2024年回收数量情况、后期如何处理,主要合作公司);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所有经营门店门头照片(标注具体地址)、门店内部照片、产品库存照片、旧产品处理相关资料(台账、发票、收据、协议/合同等);

5、近2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证明材料(应急管理部门盖章);

6、(1)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法人代表/经营者和企业/个体户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3)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

7、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主要包括防范骗补、套补及综合处置能力的措施);

8、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9、不欠税证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证明)。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时 间:第一批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5年1月23日15:00(后续根据省市通知动态调整)。

方 式:申请销售主体需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商务局(逾期送达视为无效申报),同时将申请材料扫描为一个电子文档(邮件命名方式:申请单位+手机、手环、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发送至区商务局工作邮箱。

地 址:盐湖区潞村街132号盐湖区商务局204室

联系人:吕栓萍

电 话:0359—2069995  

邮 箱:yhswscg525@163.com

附 件:

1.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申请表

2.2025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销售主体选取统计表

盐湖区商务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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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盐湖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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