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检护民生”工作情况介绍
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 李明华
(2024年12月2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制定《资溪县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方案》,主动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高质效检察履职要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全力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下面,我向大家简单介绍2024年以来我院“检护民生”工作开展情况。
一、“刑”拳出击,护航公众安全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断强化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检察监督工作。今年来共审查逮捕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9件22人,办理一审公诉案件44件50人,追诉涉“两卡”类犯罪17人,将群众利益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依法引导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追赃挽损准备;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及政策制度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促成追赃挽损的实现,共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10万元。
二是落实宽严相济,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轻微刑事案件,结合办案实际,常态化开展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运用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社会实效。截止目前共开展检察听证39件,对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7人,涉及金额12万元,因取得被害人谅解,化解矛盾纠纷不起诉11人。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广泛宣传专项活动。在各类新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279件,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典宣传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打击防范养老诈骗、禁毒等法治宣传50余次,结合开学季、“六一”、暑期等节点,聚焦校园欺凌、防侵害自护、暑假防溺水等内容,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0余次,覆盖学生群体13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扶,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助推社会治理,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关注特定群体,共筑法治屏障
一是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针对本县部分村小组以农村妇女出嫁、离婚或外出上学为由,否认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拒绝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依法向相关乡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整改辖区内限制妇女享受土地权益问题、清理违法侵害妇女权益的乡规民约。同时延伸办案触角,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妇女权益法律宣传、增强维权意识。指导鹤城镇、高阜镇等乡镇的18个村民委员会修改村规民约,共修改、增加18条涉及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条款,并通过入户宣传、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10余次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男女平等观念。
二是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助力风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出游权益,对辖区内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发现部分景区存在未设置无障碍车位、无障碍游览图,部分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通道标识模糊不清、不易辨认等问题,不利于特殊人群权益保障,据此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职,联合开展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整治。目前,相关景区均已完成整改,完善了无障碍设施,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导览图、树立无障碍提示牌等,切实保障特殊人群出行安全。
三是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托“府检联运”机制,加强与社工部、人社局、工会等部门沟通联系,共享信息线索,立足刑事检察职能,批捕起诉一起恶意欠薪案件;持续推进支持起诉工作,对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自身能力不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5名农民工,依法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助力农民工讨薪1万余元。同时加大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支持起诉力度,加强与工会协作配合,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推动支持起诉向新业态人员权益保障领域延伸。
三、聚焦“重点环节”,整治突出问题
一是守住耕地红线,护航粮食安全。首先在防治耕地污染上发力。就某红虫养殖场污染环境线索立案调查,发现该养殖场无养殖手续非法占用46.69亩耕地养殖红虫,养殖过程中产生恶臭气味,养殖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据此,本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属地乡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案涉养殖场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督促养殖户退养还田、清除养殖工棚和设备,所涉耕地已全面开展复耕复种工作。其次在整治耕地“非粮化”上发力。就占用耕地种植中草药线索立案调查,发现嵩市镇某村80余亩高标准农田被用于种植黄精。为防止耕地“非粮化”持续危害耕地质量和粮食安全,本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属地乡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恢复耕地,后80余亩黄精被全部移除并恢复水稻种植。
二是关注民生,拧紧居民饮水“安全阀”。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动,经走访发现辖区内某处水源地存在隔离防护网破损、居民违规进入保护区游泳垂钓、水源污染以及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威胁到居民的饮水安全和公共利益,为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本院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职。相关主管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日前,已修复水源地隔离防护网并新建安全防护网,清理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种植的蔬菜和塑料瓶、包装袋等生活垃圾,在水源地范围内设置界碑界标、警示牌和宣传牌,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等。
四、“益”心为民,强化溯源治理
一是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特定群体设立专用“绿色窗口”,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共接待群众来访60人次,对信访群众申诉理由进行准确、全面、充分回应。创新“12345”矛盾化解工作法,致力于化解信访矛盾和纠纷,实现信访工作“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撑起“暖心伞”,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9件2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3万元。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走访农贸市场和商超,发现部分经营者违规使用“生鲜灯”,部分经营者个人健康证过期等不规范问题,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农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在对养老机构开展调研过程中,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如食堂环境脏乱、生食熟食未分开存放、餐具未用消毒柜消毒、食品留样不规范等,依法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强化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隐患,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环境资源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今年以来,共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公益诉讼案件6件,采取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多种办案形式筑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屏障。一方面,加强对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就调查发现松材线虫病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力度,发现病疫木及时除治,以保护松林资源安全。另一方面,推行“生态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加强对我县珍稀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对非法狩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三有”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徐某某等人承担生态环境及修复损害费用28500元,并获得法院支持。此外,对一起破坏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花榈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目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经磋商已达成赔偿协议。
下一步,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找准检察发力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天的“检护民生”工作情况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来 源:资溪县人民检察院
编 辑:徐偲璐
编 审:周嫣婷
总监制:方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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