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 维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毕节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孔凡文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职务;
鲁保书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校核:付汉武 审发:靳雪莲
承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看完记得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 维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毕节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孔凡文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职务;
鲁保书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校核:付汉武 审发:靳雪莲
承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看完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