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选任听证员的公告

政务   2024-12-23 19:18   山东  


为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公开增选泗水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选任名额

01



本次增选泗水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8名。



>>>报名条件

02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拥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在泗水。

下列人员可以优先入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人民调解员;具有刑事和民商事、行政法专业法律背景的人员;企业公司人员、街道社区人员、会计师、经济师、建筑师、心理咨询师、医学专家、中小学教师;具有良好的群众工作能力和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和专业人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到刑罚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 听证员的职责

听证员将受邀参加泗水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案件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

◇ 听证员的义务

听证员依法客观公正履行听证职责,遵守保密诚信规定,遵守听证纪律,秉公判断,不得徇私枉法。


听证员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即听证员本人或其近亲属系泗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听证员与案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发表意见的,应主动回避与该案件有关的听证活动,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 听证员的任期

听证员任期一年。



>>>报名要求

03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选任接受公民自愿报名,有关单位和组织也可推荐报名。本次报名材料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公民自荐报名的,扫描下图二维码并填写《听证员自荐报名表》;

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报名的,扫描下图二维码填写《听证员组织推荐报名表》。

1. 以邮寄方式报送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2)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三张;(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两份;(4)学历证书复印件两份;(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两份。邮寄地址:山东省泗水县泉源大道162号泗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邮编273200,收件人:张甜,联系电话:0537-3012148。

2.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的扫描件;(2)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4)学历证书扫描件;(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需要将报名材料制作成PDF电子版。通过网上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应当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选任程序

04



资格审查。泗水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听证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听证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听证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确定听证员候选人。

组织考察。泗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组成考察组,主要采取到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当面谈话等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候选人守法情况、政治素质、群众基础、品格操守等方面表现。

(一)确定人选。通过组织考察的听证员候选人,由泗水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评议、集体研究,确定听证员拟任人选。

(二)社会公示。将在泗水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对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三)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泗水县人民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颁发听证员证书,并在泗水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听证员名单。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甜,咨询电话:0537-3012148,邮箱:ssxrmjcydsjcb@163.com。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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