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陕西新篇贡献金融力量

财富   2024-12-06 17:14   陕西  

□陕西金融监管局党委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注入强劲动力。陕西金融监管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结合陕西实际,谋划深化改革工作措施,扎实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不断开创陕西金融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明确了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实现路径,要围绕全会部署,紧扣陕西资源禀赋,健全服务实体经济激励约束机制,着力解决“不愿贷”“不敢贷”问题,优化产品结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金融服务陕西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聚焦陕西科技创新优势和潜力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开展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做实硬科技支行、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做好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西安试点取得实效,助力陕西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和西安“双中心”建设。聚焦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能源“稳控转”、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绿色产业等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绿色金融服务评价,实现绿色效益和金融效益相统一,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聚焦增强民生福祉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实施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着力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强化农业特色产业信贷支持,推动陕西特色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聚焦助力老有所依大力发展养老金融。支持补齐第三支柱养老短板,促进特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金、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供给,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更好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养老金融需求。聚焦数实融合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支持重点领域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强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和竞争力。要将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与支持国家、陕西重大战略结合起来,深化“两重”“两新”金融服务,支持打造万亿级产业集群,提升金融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水平,助力陕西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

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决定》指出“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这是金融机构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围绕全会部署,强化金融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坚守各自定位,提升行业发展质量。持续推动健全公司治理。深化“两个一以贯之”,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股东股权、关联交易管理。依托陕西历史文化遗址、红色教育基地,把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融入公司治理、内控合规、业务经营、组织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积极引导准确定位专注主业。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服务国家战略。提升国有大型金融机构综合服务水平,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引导中小银行立足陕西,服务好陕西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信托公司、非银机构等专注主业夯实内功,做深做透专属领域。不断深化内控合规管理。提升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内生动力,推动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以高质量内控合规管理保障行业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推动落实保险业新“国十条”,强化服务民生保障、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筑牢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和灾害防控网。持续推进“报行合一”,优化承保理赔服务,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决定》提出要“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金融监管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围绕全会部署,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坚决扛起强监管严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四级垂管”体系作用。持续强化各级监管机构职能作用,有效发挥支局县域金融监管主力军作用,切实将“四级垂管”优势转化为金融监管效能。积极推进央地监管协同联动。依托央地协同各项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及时识别、准确反映辖区金融风险状况,合力推进高风险机构和重大风险事件处置,更好实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落实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切实提升监管执法质效。优化执法方式,努力实现政策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开展监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和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行动,提升金融监管科技水平,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

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决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决定》提出“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围绕全会部署,落实好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更好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持续引导金融机构满足“白名单”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切实做到“应进尽进”“应贷尽贷”“应放尽放”,坚决打赢保交房攻坚战。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配合指导银行机构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支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引导金融机构依法依规、用足用好化债政策,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支持融资平台分类转型。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严格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推动中小法人机构兼并重组、实现减量提质,把握好时度效,坚决防止风险外溢。持续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落实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切实增强风险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协同性。压实机构主体责任,促进风险有效防范处置。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推进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决定》指出“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要围绕全会部署,准确把握新征程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方向原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引导局系统准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持续健全符合“四级垂管”特点、体现“四责协同”要求的党建工作机制,重点加强支局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干字当头,深入实施“四新”工程。建立健全监管问责工作机制和流程,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担当作为,调动局系统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提炼陕西传统廉洁文化,常态化开展清廉金融文化建设。落实“五个强化”和“四个融入”要求,扎实做好中央巡视和总局党委巡视“后半篇文章”。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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