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北三环(东校区)、西三环(西校区)和昌平区南涧路(昌平校区)。化学工程学院是学校的核心学院之一,根据工作需要,学院现公开招聘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人员1名。
一、任职条件
1. 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 具有硕士学位,化学工程与技术(包括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工业催化、能源化工等二级学科)及环境工程学科专业优先考虑;
3. 原则上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3周岁,其他人员不超过40周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北京市户口者优先考虑;
4. 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5. 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踏实细心;
6.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交流,身心健康。
二、岗位职责
在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院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研究生培养和学位相关工作,保障研究生培养工作稳定运行,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相关管理工作,如协调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和教学计划的实施,成绩单管理,协调研究生调、停课,整理研究生教学管理文件等;
2.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教学项目的申报和评奖、实施各类研究生教学工作检查、开展教材管理、教材建设及教材检查等工作;
3.负责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培养及学位各环节的相关答辩工作;
5.负责学位申请审核及学位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6.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说明
1. 计划外非编,工资待遇依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办理;
2. 工作地点:主要在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3.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
hgzp@mail.buct.edu.cn
4.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5日
5. 联系人:
董老师 010-64434782-8002
责编 | 陆金意
审核 | 陆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