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卫某、张某蒲,终身禁驾!11月4日起实施!渭南车驾管新规→

民生   2024-11-03 12:55   陕西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文明出行,渭南公安交警持续严查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现将2024年9月份全市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名单及近期查处的几起酒醉驾道路交通违法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2024年9月1日- 2024年9月30日,渭南全市因道路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共计119人,其中,2人终身禁驾。

案例一





2024年10月4日9时许,大荔交警在大荔县羌白执法检查站开展交通违法检查时,对马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马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马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5.64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马某称,前一天晚上与朋友在风陵渡一家餐馆吃饭时喝了酒,休息至凌晨2时许,感觉酒劲散了,觉得开车应该没问题,就驾车离开风陵渡前往汉中,途径此处被大荔交警查获。

最终,交警依法对马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二





2024年9月30日21时许,渭南高新交警在胜利大街与新盛二路十字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时,对党某驾驶的无牌二轮电动摩托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党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党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党某与妻子吃饭时喝了点酒,觉得自己驾驶的是摩托车,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不料半路被交警查获。

最终,民警依法处以驾驶人党某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





交警提示




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11月4日起实施!渭南车驾管新规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关于进一步优化批量业务

受理流程的通知


广大机动车所有人: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服务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推出“减环节、优服务、净秩序”车驾管便民利企8项新措施通知要求,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自2024年11月4日起进一步优化批量业务受理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业务受理范围和服务对象


      机动车所有人为渭南市辖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解押、变更和临时号牌业务,以及抵押权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抵押/解押业务数量较大的(暂定为五笔业务以上,根据工作实际再行调整)均可提出申请。

  2

业务受理地点和时间


支队车管所在业务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专窗并在每周二、三、四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段集中受理。

  3

预约方式及要求


请至少提前一天拨打电话0913-2661817进行业务受理预约,若预约成功后,因故不能前来办理的,请提前一天拨打电话0913-2661817进行取消。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4年10月31日

来源:渭南公安交警、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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