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81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3]140号)《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县2024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徽政办函[2024]25号)《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资金的通知》(徽财发[2024])98号文件要求,确定的各经营主体已按单季节实施环节完成了玉米耕、种、防、收全环节的托管服务面积任务,现将2024年农业生产服务托管项目资金发放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从即日起5日内向徽县永宁镇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9日—11月13日
监督电话:0939—7546035
监制:吴梦媛
审核:郇金峰、杨 宁
编辑:杜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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