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355—3088652
所有小伙伴注意啦!
实施方案明确
“省内通办”适用于山西省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即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山西省的居民,结(离)婚登记可在山西省内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山西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山西省内常住户口的,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及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此次“省内通办”范围。
实施方案还提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大力推进婚俗改革,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服务。深化便民服务,完善网上预约预审登记制度,全面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效能。大力开展结婚颁证服务,建立特约颁证员制度,探索开展“特约颁证日”活动,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现代婚礼,推进婚俗文化与红色文化、民俗文化深度融合,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编辑:高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