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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实行常态化按月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的公告
林芝市广大退休人员:
为进一步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稳定,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止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同时确保养老金按时准确发放,保障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切身利益,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自2024年8月起,林芝市将对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实行常态化按月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的措施,同时后续不再发布公告,现予以通告。
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是指以每一位离退休人员上一次认证时间为计算认证周期起点,对满一周年未进行认证(超过12个月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例如:2023年6月进行了认证,则至2024年6月为满一个认证周期,应于2024年6月再次进行认证,未及时认证的情形下,2024年7月起暂停待遇发放。截至目前,我市机关养老保险超期未认证人员有319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超期未认证人员有580人,共计899人。请临近超期或已超期未认证的退休人员及时完成认证(后附超期未认证人员名单及相关认证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联系林芝市离退休工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94-5822013。
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1.林芝市超期未认证人员名单
2.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及操作流程
3.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社会化认证登记表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关于对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实行常态化按月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的公示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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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巍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