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涉及以下被执行人的纠纷案件过程中,下列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王兴亮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3年10月2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清泉镇拾号村一社居民,住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恒滨建材市场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7310021514
涉案标的:51537.5元
2.被执行人:王建民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6年5月28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伊和园小区4号楼二单元1101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7605280513
涉案标的:210000元
3.陈栋,男,汉族,1986年4月出生,山丹县东乐镇西屯村十社居民,现住该村社,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604171010,涉案标的:90926元
4.被执行人:袁茂儒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1年2月8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陈户镇寺沟村一社居民,住山丹县银海家园3号楼2单元602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7102083657
涉案标的:66949元
5.被执行人:罗顺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5年2月3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霍城镇下西山村二社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750203255X
涉案标的:78300元
6.被执行人:肖建军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1年7月19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霍城镇泉头村二社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7107192537
涉案标的:44852元
7.被执行人:马志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9年3月20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东乐镇小寨村六社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7903201019
涉案标的:45000元
8.被执行人:龚东文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87年2月13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东乐镇十里堡村一社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702131012
涉案标的:60650元
9.陈顺,男,1987年2月24日出生,汉族,山丹县清泉镇南关村十二社居民,现住该村社。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702241510,涉案标的:40762.5元
10.被执行人:牛艳华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85年12月6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清泉镇南湖村六社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512063020
涉案标的:40762.5元
11.被执行人:邹文波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83年8月10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清泉镇南湖村六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308101579
涉案标的:40762.5元
12.被执行人:周芳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89年10月7日
住址:山丹县大马营镇马营村一社居民,现住山丹县南湖中央花园小区6号楼3单元401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910072029
涉案标的:35689元
13.被执行人:任志杰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87年3月10日
住址:山丹县大马营镇马营村一社居民,现住山丹县南湖中央花园小区6号楼3单元401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70310311X
涉案标的:35689元
14.被执行人:李志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87年12月1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陈户镇王城村三社居民,住山丹县东泉嘉园10号楼3单元101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712013650
涉案标的:59675元
15.被执行人:朱伟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2年1月5日
民族:汉族
住址:张掖市甘州区居民,现无具体联系地址
公民身份号码:622201197201058716
涉案标的:42240元
16.被执行人:赵志龙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7年8月20日
住址:山丹县清泉镇东街村九社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6708201510
涉案标的:1538708元
17.被执行人:袁贵松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5年10月1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皇庙街1号商品楼2单元3层301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6510010532
涉案标的:56800元
18.被执行人:陈腊梅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68年12月15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皇庙街1号商品楼2单元3层301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6812150549
涉案标的:56800元
19.被执行人:徐兴荣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9年10月5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清泉镇双桥村二社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6910051536
涉案标的:25000元
20.被执行人:赵忠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8年5月11日
民族:山丹县清泉镇南湖村五社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6805111533
涉案标的:434120.48元
21.被执行人:曹之创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9年5月2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仁爱小区3号楼2单元201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7905021513
涉案标的:123072.60元
22.何东生,男, 1978年6月7日出生,汉族,山丹县霍城镇西坡村五社居民,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7806072518,涉案标的:321580元
23.被执行人:王建华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88年9月12日
住址:世博丽景小区5号楼3单元101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80912391X
涉案标的:321580元
24.被执行人:尹资瑜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86年3月15日
住址:世博丽景小区5号楼2单元101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603153910
涉案标的:321580元
25.张建明,男,1969年4月30日出生,汉族,山丹县大马营镇新泉村三社居民,现住敦煌市七里镇昆北小区对面平房,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6904303418,涉案标的:16603元
26.被执行人:刘振国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9年8月2日住址:山丹县清泉镇北大街3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6908022031
涉案标的:47550元
27.赵文鹏,男,1987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山丹县清泉镇北大街3号居民,住山丹县汽车运输公司家属院2号楼1单元201室,身份证号码622226198711263092,涉案标的:26350元
28.被执行人:马应宏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70年5月20日
住址:山丹县清泉镇西大街30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7005200532
涉案标的:32012元
29.被执行人:钱守鑫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92年2月11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清泉镇城北小区9号楼三单元332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9202112012
涉案标的:29892.5元
30.被执行人:李发荣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86年3月10日
住址:山丹县博兴家园1号楼2单元602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60310203X
涉案标的:45463元
31.李宏伟,男,汉族,1983年11月出生,现住于山丹县位奇镇十里堡村五社,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311082049,涉案标的:8000元
32.刘永生(又名刘永胜),男,汉族,1977年5月9日出生,山丹县李桥乡巴寨村四社居民,住该村社。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7705092851,涉案标的:21000元
33.被执行人:赵宏伟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90年9月5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位奇镇十里堡村三社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9009052011
涉案标的:162930.5元
34.贺建民,男,1978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山丹县位奇镇二十里堡村三社,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7801122037,涉案标的:76600元
35.被执行人:李英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85年5月10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东乐镇西屯村九社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8505101017
涉案标的:47670元
36.被执行人:蔺海军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8年5月8日
民族:汉族
住址:山丹县位奇镇芦堡村七社
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7805080532
涉案标的:40900元
37.刘龙,男,汉族,1974年2月10日出生,山丹县陈户镇山湾村十六社居民,现住山丹县舒景苑B区6号楼4单元502室。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7402103656,涉案标的:46712元
38.融奎,男,1977年6月23日出生,汉族,山丹县清泉镇东环路东街村二社居民,现住该村社,公民身份号码:622226197706231518,涉案标的:11856元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兴亮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建民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3.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栋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4484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4.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袁茂儒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33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5.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罗顺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6.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肖建军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2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7.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马志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8.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龚东文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9.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顺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5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10.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牛艳华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5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1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邹文波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5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1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周芳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13.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任志杰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14.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志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15.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朱伟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16.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赵志龙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17.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袁贵松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18.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腊梅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19.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徐兴荣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3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20.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赵忠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2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2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曹之创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3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2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何东生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23.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建华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24.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尹资瑜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25.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建明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26.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振国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27.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赵文鹏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3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28.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马应宏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29.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钱守鑫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30.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发荣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3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宏伟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3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永生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5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33.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赵宏伟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5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34.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贺建民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35.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英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36.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蔺海军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37.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龙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20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38.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融奎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且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将自愿给予500元作为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举报电话:0936-2720028
悬赏期限:2025年1月15日--2026年1月15日
山丹县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