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于1月5日10时
在全市范围内
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同时启动
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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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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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泰 市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根据空气质量状况,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决定,自 2025 年 1 月 5 日 10 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 2025 年 1 月 5 日 12 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按照《新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合理调整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一)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二)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三)移动源减排措施。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超过 10 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县(市、区)城区内,应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来源:泰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