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康某某、黄某被判刑

政务   2024-11-28 12:34   江西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康某某盗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康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非法经营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


源:都昌县检察院

责编:余鑫

审核:陈典洪  

终审:付文龙

监制:朱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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