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坦厂中学教育集团六安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学生教育惩戒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法规依据。为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护学生合法权利,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六安田中实际,制定《六安田中学生教育惩戒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对于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师生利益、破坏公共财产、道德品质不良等行为的学生,依照本《办法》进行教育惩戒。第三条 实施目的。学校、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第四条 实施原则。执行本《办法》应坚持教育性、合法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公正性原则,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促进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提升。第二章 教育惩戒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告知学生监护人。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告知学生监护人。4.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其他外出集体活动。严重教育惩戒分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四种,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实施以下相应教育惩戒,并事先告知学生监护人。(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教育惩戒(教育惩戒期三个月)。3.上课睡觉、随意走动、说笑起哄等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经教育不改者;4.违反《六安田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经教育不改者;9.不整理内务,不按时值日,不节约用水;从楼上向外乱扔垃圾,乱倒污水;无假条回寝室;没有按照要求进入宿舍;熄灯半小时以后讲话。经教育不改者;(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教育惩戒(教育惩戒期六个月),停课3天。3.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服从教师课堂教学管理或学校工作人员管理者;7.与校外不良人员勾结,帮助不良人员对本校学生实施威胁者;8.不在规定的场所进行体育活动,造成物品损坏或他人受伤者;9.出入网吧、酒吧、歌舞厅等成人娱乐场所,经教育不改者;10.男女生之间超出正常同学关系,造成严重影响者;11.盗窃他人财物(含盗刷他人校园卡),价值不超过100元者;17.在校园内存放管制刀具、使用大功率电器、点蚊香蜡烛等违禁行为;故意损坏校园内设施设备;熄灯后大声喧哗、打闹、起哄、玩牌、下棋、窜寝等不良行为;顶撞、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屡教不改者;18.在QQ、抖音、微博、微信等网络发表或传播不实、不良信息,造成严重影响者;(三)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教育惩戒(教育惩戒期一年),停课一周。2.无故顶撞、辱骂教师及工作人员,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对教育教学及管理造成严重影响者;5.同校外不良人员联系紧密,帮助校外不良人员对本校学生实施威胁、殴打或敲诈、勒索,造成不良后果者;7.不在规定的场所进行体育活动,造成财产损坏严重或者他人轻伤者;8.三次及以上出入网吧、酒吧、歌舞厅等成人娱乐场所或在以上场所与他人发生纠纷,造成不良影响者;9.三次及以上盗窃他人财物或单次盗窃他人财物,价值超过100元者;10.三次及以上故意损坏公物或单次故意损坏公物造成价值损失300元以上者;12.传播、唆使他人阅读、观看淫秽、反动书刊、音像制品者;(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教育惩戒。1.在留校察看教育惩戒期间,再次违反本《办法》者;3.在校外参与打架闹事事件,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学校荣誉,造成严重后果者;4.同校外不良人员联系紧密,帮助校外不良人员对本校学生实施威胁、殴打或敲诈、勒索,造成严重后果者;5.三次及以上敲诈、勒索本校学生或单次实施以上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7.无故对教职工实施身体、语言、心理等攻击,造成伤害者;8.传播、唆使他人阅读、观看淫秽、反动书刊、音像制品,造成严重后果者;9.吸烟、酗酒、打牌等,屡教不改、影响极其恶劣者;第三章 教育惩戒流程
第十条 严重教育惩戒由班主任会同任课教师将违纪材料收集整理后报年级部。其中,警告教育惩戒由年级部研究决定;记过、留校查看教育惩戒由政教处、年级部共同研究决定;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由年级部收集材料,政教处会同年级部研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形成决议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属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教育惩戒的,由学校批准后,向学生及学生监护人开具《六安田中学生教育惩戒告知书》;属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教育惩戒的,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实施。第十一条 跨年级事件和涉及校外事件由政教处牵头协调处理。第十二条 严重教育惩戒政教处都将备案、存档,记过及以上教育惩戒的学生在教育惩戒期内取消评优、评先、奖学金、助学金等资格。第十三条 违纪造成损失或致他人受伤,由责任人或监护人赔偿损失和承担医疗费用等,同时给予相应教育惩戒。第十四条 学生受到教育惩戒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由政教处、年级部参照本办法相关处罚规定,报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第十六条 成立学生教育惩戒申诉委员会。学校成立由学校分管副校长、政教处、年级部、班主任、学生家长代表、心理健康教师、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等组成的学生教育惩戒申诉委员会,政教处牵头受理学生及学生监护人对教育惩戒的申诉申请,组织复查。第十七条 学生或学生监护人提出申诉。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对拟进行的教育惩戒决定有异议时,可以在接到《六安田中学生教育惩戒告知书》三天内,提出书面申诉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报年级部或政教处。第十八条 学生教育惩戒申诉委员会审查。学生教育惩戒申诉委员会对学生或学生监护人申诉事实、理由等进行审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教育惩戒的决定。第十九条 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对学生教育惩戒申诉委员会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复核。第五章 附则
六安田中
2023年8月
毛坦厂中学教育集团六安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中学生的仪表仪容应符合学生的身份和特点,达到仪表美和心灵美的高度统一,总体要求是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追求美但不赶时髦,不图虚荣,不盲目攀比或模仿。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要求。
一、仪容仪表基本要求
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和性别特征。
二、仪容仪表细则
(一)着装标准
1.要求身穿适合中学生身份的服装,不得穿奇装异服,如破洞牛仔裤、低腰裤、乞丐服等。夏日着装不得穿露肩、露背及过短、过透的服装,如吊带装,迷你裙,短裤,露脐、露腰、露背装等。
2.不穿高跟鞋、拖鞋等,鞋子以运动休闲类为主,杜绝攀比跟风。
(二)发型要求
1.男生:男同学不得留长发,不得剃光头,不留怪异发型,不染发、烫头;做到前不挡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提倡平头、寸头。
2.女生:女同学要求运动型短发或扎马尾辫。不得披头散发、烫发、染发等。不梳怪异发型,不使用怪异及过于花哨的发夹、发带。
(三)配饰要求
1.不纹身、不涂脂抹粉、不纹眉描眼、不涂口红。
2.不佩戴耳环、耳钉、耳坠、项链、戒指、手镯、手链、脚链等饰物。
3.不留长指甲,不涂染装饰指甲。
三、违规处理
1.班主任和老师对本班学生进行正确的审美观教育和仪容仪表规范教育,对不符合学校仪容仪表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限期改正,屡教不改的同学由政教处视情节根据《六安田中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2.家长对学生仪容仪表负有教育、监督、检查职责,并有配合学校对子女不合格的仪容仪表处理的责任,违规学生书写违纪经过和保证书(学生签字和家长签字)。一学期累计两次检查不合格者,将请家长到学校政教处协助处理、签下保证书,并要求回家整改合格后方能入校学习。
六安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2023年8月
毛坦厂中学教育集团六安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使用手机的危害
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健康成长带来诸多危害:看小说、玩游戏、观看不良视频、浏览不健康网站、考试作弊,影响学习、视力和休息,危及人身安全、助长攀比之风、诱发男女非正常交往等。
二、家校联系手段的保障
1.宿舍的每一层楼和教学楼的一楼安全通道都有公用电话。
2.特殊情况下,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班主任或授课教师联系。
三、禁带手机进校园的要求
学校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
四、学生违规带手机进校园的处理
学生如违规带手机进校园,所有教职工都有权利和责任收缴其手机,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具体如下:
1.走读生违规带手机进校园,一经发现,收缴其手机交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到校共同教育,学生书写违纪经过和保证书(学生和家长签字),且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处分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
2.住校生违规带手机进校园,除给与走读生一样的纪律处分外,同时取消其住校资格。
3.学生违规带手机进校园,取消本学年度的评优、评先、奖学金、助学金等资格。
4.其他MP3、MP4、游戏机、电子词典、翻译笔等具有娱乐功能的电子产品,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政教处。
六安田中政教处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