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局局长于海宇,履新鄂尔多斯市代市长!
财富
2024-12-30 19:19
北京
华夏能源网(公众号hxny3060)获悉,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微发布消息称,于海宇已被任命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市长。据了解,履新前,于海宇担任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自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公开资料显示,于海宇,1972年12月生,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于海宇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多年,曾任乌兰察布市委常委、秘书长,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等职。2023年,于海宇任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自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今年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19名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进行公示,其中于海宇拟提名为地级市市长候选人。华夏能源网了解到,原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市长的杜汇良已经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值得关注的是,现任鄂尔多斯市委书记李理此前也曾担任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局长。2021年,李理赴鄂尔多斯工作,短暂担任市长后,出任市委书记至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是负责全区能源安全生产、节能环保、新能源发展等工作的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能源安全生产监管、节能环保工作、新能源发展、政策制定与实施等。据鄂尔多斯市政府官网介绍,该市资源禀赋突出,煤炭、天然气探明储量分别占全国的1/6和1/3;风能、太阳能开发潜力在1.4亿千瓦以上,是国家14个大型煤炭基地、9个大型煤电基地、4个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之一,是国家北煤南运、西电东送、西气东输重要基地。于海宇,1972年12月生,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1992年7月-1996年07月,内蒙古农业大学林学院林学专业学习;1996年7月-1998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农田牧区水利处工作;1998年3月-2004年8月,历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调训、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4年8月-2008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2008年3月-201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综合一处正处级干部、调研员兼副处长;2011年3月-201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公选副厅级领导干部;2011年8月-2016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2016年5月-2016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2016年12月-2020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20年2月-2021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常委、秘书长;2021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历任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202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