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人的不安全行为
1. 进入作业区域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3. 劳动保护用品不合体;
4. 工作服发生破绽后没及时更换、沾上油污后未及时清洗干净;
5. 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
6. 指定的特殊区域、特殊类型作业时不穿劳保鞋、劳保服;
7. 气候炎热时赤膊作业;
8. 作业中劳保领口、袖口及裤脚、鞋带未扎好;
9. 登高作业不系挂好安全带;
10. 装配作业中不戴手套;
11. 磨削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2. 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
13. 打大锤、切割作业时戴普通手套;
14. 气焊气割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5. 焊接作业不使用防护口罩;
16. 对有害光线、射线及噪音未采取防护;
17. 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
18. 意外事态发生时,于事发地点聚集;
19. 厂内骑车载人;
20.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上岗作业;
21. 随地吐痰,口吐芬芳,制造矛盾;
22. 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
23. 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
24. 铁路道口与火车抢行;
25. 站在道路中间交谈;
26. 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
27. 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中;
28. 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
29. 不对施工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30. 交接工作不明确;
31. 单手上下直爬梯;
32. 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逗留;
33. 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件;
34. 在吊车负重下方通行;
35. 吊运物件时未避开地面施工人员;
36. 不听他人劝阻进入危险区域;
37. 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
38. 随便进入其它作业场所或陌生场所;
39. 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具及控制开关;
40.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识;
41. 擅自拆除或增设吊板;
42. 高处切割余料及施工附件时不采取防坠措施;
43. 开设临时人孔、物料孔后未采取防坠措施;
44. 无许可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45. 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全检查;
46. 使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
47. 不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作业;
48. 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装置;
49. 密闭场所采用明火照明;
50. 随便摆放施工辅料和生产成品;
51. 不顾施工工序野蛮施工;
52. 施工条件不成熟时勉强施工;
53. 作业姿势勉强;
54. 作业用力过猛或动作不协调;
55. 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工件;
56. 撞击带压工业气瓶;
57. 乙炔气瓶放倒使用;
58. 装配或调整大型工件时固定不牢;
59. 收工后不及时清理干净作业现场;
60. 高处作业收工后,在吊板上存放物件;
61. 交叉作业时,不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沟通;
62. 单人搬抬50公斤以上的重物;
63. 两人以上搬抬重物时,口号不一致;
64. 跨越负重钢缆;
65. 压力容器内部作业时采用高于12伏的照明电压;
66. 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进入狭小、密闭舱室作业;
67. 下雨时露天进行电焊、气刨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8. 密闭容器内焊接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9. 潮湿场所进行电焊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70. 行使监护职责时擅自离岗;
71. 使用已报废的设备和工具;
72. 使用有安全缺陷的工具;
73. 超负荷使用力学器具;
74. 起重作业时观察不全面、指挥信号不确切;
75. 站在吊物上指挥吊运作业;
76. 超载使用起重设备;
77. 起重作业吊运物件时捆绑不牢;
78. 未经许可,随意拉设临时供电线路;
79. 面对电气开关拉、合电闸;
80. 带电维修、保养电气设备;
81. 焊接工作回路线连接不规范;
82. 擅自拉设生产中非安全电压供电的固定照明设施;
83. 非特种车辆厂区内驾驶超速(10公里/小时);
84. 电焊工不对焊机进行保护接零;
85. 电气设备在收工后没有及时切断电源;
86. 气焊气割设备在收工后不及时关闭气源;
87. 禁火区域内未经许可擅自动火;
88. 随意放置物件,阻碍防火、逃生通道;
89. 不了解作业场所周围情况,随意动火作业;
90. 周围存在火灾或爆炸因素时,贸然动火作业;
91. 在不明来历的小型桶类容器上进行焊割作业;
92. 贸然对带压管道、容器进行焊割作业;
93. 不按规定的色标使用气割软带;
94. 利用氧气进行通风;
95.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非防爆工具;
96. 热工作业完毕后不及时清理遗留火种;
97. 在消火栓、灭火器等关键部位周围堆放物件;
98. 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尚未断电的电气火灾;
99. 在电气开关下存放易燃易爆物质;
100. 私自存储燃油等危险物质。
——转自安全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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