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力促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兑现,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法[2011]195号)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被执行人文开福信息,并悬赏征集被执行人文开福的财产线索及下落。
被执行人:
文开福
家庭住址: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教师新村6号楼401室附
身份证号码:
执行标的: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或去向、下落(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使案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的标准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
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年
举报电话: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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