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大队按照工作要求,科学部署警力,各执勤中队民辅警结合辖区车流特点和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采取定点查缉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消除驾驶员心存侥幸逃避处罚的心理。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流动巡逻管控密度,营造酒驾、醉驾整治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严管高压态势。
在严查的同时,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行动,对过往驾驶员进行宣传警示教育,提高遵规守法安全行车意识,使广大交通参与者清楚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造成的严重后果,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宣传氛围。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在聚会时,要互相提醒一定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酒驾猛如虎 害人又害己
驾驶人“必背”知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六大“酒驾误区”
“老司机”也可能犯错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有人认为,饮酒后只需要休息一会即可开车。事实上,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休息一会后血液中仍含有大量酒精,仍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危及交通安全。
误区三:多喝水能稀释酒精。
一些人认为,喝酒后通过多喝水稀释的方式,可以逃避酒驾检查。其实这些方法只能降低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空气。此外,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短时间多喝水并不能降低酒精含量。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算酒驾。
一些醒酒药号称可短时间内有效降低血液酒精含量,以应对酒驾检查。事实上,醒酒药并不能起到快速降低体内酒精含量的效果,只能缓解酒后症状,并不能以此来躲避酒驾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