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酒驾“不松劲” 护航春节“不打烊”!

时事   2025-01-29 16:38   山东  


春节假期
与家人、好友聚餐
难免杯斛对饮
但是别忘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
酒醉驾查处行动
全力为广大市民欢度佳节
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持续保持对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高频率”强度、“全覆盖”力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切实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中,大队按照工作要求,科学部署警力,各执勤中队民辅警结合辖区车流特点和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采取定点查缉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消除驾驶员心存侥幸逃避处罚的心理。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流动巡逻管控密度,营造酒驾、醉驾整治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严管高压态势。


在严查的同时,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行动,对过往驾驶员进行宣传警示教育,提高遵规守法安全行车意识,使广大交通参与者清楚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造成的严重后果,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宣传氛围。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在聚会时,要互相提醒一定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酒驾猛如虎 害人又害己

这些酒驾知识一定要知道

驾驶人“必背”知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六大“酒驾误区

“老司机也可能犯错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误区二:酒后只需休息一会就能开车。

有人认为,饮酒后只需要休息一会即可开车。事实上,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休息一会后血液中仍含有大量酒精,仍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危及交通安全。

误区三多喝水能稀释酒精。

一些人认为,喝酒后通过多喝水稀释的方式,可以逃避酒驾检查。其实这些方法只能降低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空气。此外,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短时间多喝水并不能降低酒精含量。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算酒驾。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和酒后驾驶汽车的处罚是一样的。
误区五:服用醒酒药后即可开车。

一些醒酒药号称可短时间内有效降低血液酒精含量,以应对酒驾检查。事实上,醒酒药并不能起到快速降低体内酒精含量的效果,只能缓解酒后症状,并不能以此来躲避酒驾检查。



胶州公安交警
坚守一线  护您平安






编辑:姜   鲁
审核:樊   伟
审发:赵敬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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